paperart 发表于 2011-11-19 10:18:46

折纸学院用户守则

本帖最后由 paperart 于 2011-11-23 18:39 编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论坛秩序,保障论坛用户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 折纸学院论坛(以下简称“论坛”),向所有折纸学院用户提供社区服务。
  第三条 为享有论坛各项正当权益,论坛服务使用人(以下称“用户”)应当同意本规定的全部条款并按照折纸学院页面上的提示完成折纸学院注册程序,成为折纸学院正式用户,享有论坛权益,承担论坛义务。
  第四条 本规定为折纸学院的基本规定,其它一切折纸学院规定和规则,不得与本规定相抵触。

  第二章 用户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用户人人平等。
  第六条 用户应当遵循下列规定和义务:
  (一)对其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自行承担一切可能因论坛活动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三)遵守论坛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遵守网络礼仪。
  第七条 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给他人使用。如用户发现其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折纸学院管理员。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折纸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 用户有在论坛各正常版面发贴和读贴的权限,但是版面中有特殊规定或用户因受到处罚而关闭权限的除外。
  第九条 用户有权依照论坛招募申请的相关规定申请担任版主及其它论坛职务。
  第十条 用户认为自己在论坛的权益受到侵害,有权根据论坛相关规定进行投诉或者申诉。
  第十一条 用户享有在论坛寻求折纸学院网其他业务支持与帮助的权利。
  第十二条 用户在使用论坛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三)遵守论坛管理规定以及其他规定。
  (四)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论坛服务。
  (五)不得利用论坛服务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或移动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六)不得利用论坛服务上传、展示或传播任何虚假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七)不得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八)不得利用论坛服务进行任何不利于折纸学院的行为。
  (九)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帐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告折纸学院。
  (十)禁止未经论坛允许发布广告。
  (十一)禁止发表与论坛宗旨无关主题、与主题无关回复、上传与内容无关图片。
  (十二)严禁利用bug扰乱论坛秩序。
  (十三)严禁破坏论坛公共秩序及侵害论坛利益的其它行为。
  (十四)折纸学院保留所有帖子的最终操作权。
  第十三条 用户在使用论坛服务时如果违反任何上述规定,论坛或其授权的人员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删除用户张贴的内容等、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折纸学院服务的权利)以减轻用户不当行为造成的影响。
             
  第三章 ID管理和发帖规则
   
  第十四条 凡用户ID中出现如下信息者,论坛有权予以收回或注销:
  (一)以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头衔注册。
  (二)以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注册。
  (三)性别歧视、种族歧视、地域歧视。
  (四)侮辱他人、自侮辱、猥亵。
  (五)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的信息。
  (六)其它法律法规以及论坛规定的禁止规则中包含的信息。
  第十五条 论坛注册之日起半年未登陆ID,论坛有权收回。
  第十六条 用户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规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十)辱骂、人身攻击他人的。
  (十一)非经论坛批准授权的任何形式的广告。
  (十二)病毒代码及其它破坏性程序代码。
  (十二)其它扰乱论坛言论秩序的内容。
  第十七条 凡上述信息论坛那有权删除或者屏蔽。凡违反规定发布上述信息者,论坛视情节轻重有权对其进行封ID、注销ID、封IP等处理,直至交由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ID管理和发帖规则未尽事宜参照相关规定以及各版版规。

  第四章 论坛管理

  第十九条 折纸学院设定由管理员、超级版主和版主组成的管理体系。
  第二十条 管理员由折纸学院创办人担任。超级版主行使本论坛全部站务管理职责和权力。超级版主只对折纸学院负责,除超级版主之外的任何论坛管理人员及网友言论,由其本人承担,均与折纸学院及折纸学院立场无关。
  第二十一条 折纸学院内容监察工作由折纸学院管理人员负责。

  第五章 隐私权保护

  第二十二条 折纸学院保护用户隐私,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单个用户的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折纸学院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二)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三)按照相关司法部门的要求。
  (四)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五)为维护折纸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 折纸学院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折纸学院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折纸学院有权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第二十四条 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折纸学院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使用。

  第六章 版权申明
   
  第二十五条 折纸学院所有注册用户观点均不代表折纸学院以及折纸学院网立场,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
  第二十六条 折纸学院所有文章及图片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折纸学院有权将在本论坛发布的信息用于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网站、电子期刊、平面出版等,文章有附带版权声明者除外。用于商业用途时,折纸学院将获得作者同意并且按照同行业的稿费标准支付报酬后,才会予以使用。   
  第二十七条 用户转贴应注明原始出处和时间,并负担由此可能产生的版权责任。
  第二十八条 论坛根据版面管理需要有权删除转帖。
  第二十九条 任何转载、引用发表于本论坛的版权文章、图片及其它作品须符合以下规范:
  (一)用于非商业、非盈利、非广告性目的时需注明作者及出处为“折纸学院”或“http://www.zhezhixueyuan.com”等。
  (二)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文章、图片以及其它作品的原作者的同意,不得未经作者同意而剽窃、引用本论坛的任何版权作品。
  (三)任何文章、图片以及其它作品的修改或删除均应保持作者原意并征求原作者同意,并注明授权范围。

  第七章 免责声明
   
  第三十条 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折纸学院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折纸学院网站平台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论坛及其管理员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十一条 折纸学院不担保论坛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论坛服务不会中断,对论坛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担保。
  第三十二条 折纸学院不保证为向用户提供便利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折纸学院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论坛及其管理员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十三条 用户之间通过论坛相识、交往中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和经济上的纠纷与损失,论坛及其管理员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十四条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论坛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论坛及其管理员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折纸学院有权根据论坛发展需要可对本规定进行修订。
  第三十二条 折纸学院享有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
  第三十三条 折纸学院任何规定、条例与本守则冲突时,以本守则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守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XYQ402424 发表于 2011-11-19 11:58:50

{:4_109:}支持支持~~~~~~~~

breakercl 发表于 2016-2-17 17:11:47

之前好久没上了,最近在贴吧,看到都说折纸学院好,就又回来了:D

Toby 发表于 2015-9-9 03:58:37

本論壇是我所見過的眾多論壇中,最‘正氣’的一個。{:4_124:}

madejuanzi 发表于 2011-11-19 10:59:52

哎呀 院长果然是越来越专业了 {:4_115:}

鱿鱼丝 发表于 2011-11-19 11:50:02

{:4_133:}支持~

zackchan 发表于 2011-11-19 12:20:54

支持支持~~~~~~~~{:3_52:}

四面夔 发表于 2011-11-19 12:50:14

太长了~受不鸟了

vip717092179 发表于 2011-11-19 13:09:42

专业化也是一件好事

paperart 发表于 2011-11-19 13:28:55

madejuanzi 发表于 2011-11-19 10: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哎呀 院长果然是越来越专业了

高人相助而已……:)

NereidY 发表于 2011-11-23 05:35:57

新人报个到,啥都还不会呢,为裁纸爪子都烂了的,请各位多指教~

kingsteel 发表于 2011-11-23 09:25:58

    《 论学院新规》
院出新规,院长领衔;
坛添生色,学员共推;
芝麻开花,唯法是尊;
隶属伟绩,待看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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