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胖得 发表于 2012-11-16 17:47:48

只想給"酒吧"一些些公道----盆栽玫瑰

去年我仿折一位折友的作品,儘管結構不太相同,但我認定這創意來自原創,所以仍標明原創是那位折友.
因為我覺得"修改並非原創",儘管是我折的花萼玫瑰,我也只認定花萼才是原創,花瓣非我原創

98的盆栽玫瑰真的是非常有趣的創意,從而去衍生的作品是非常容易的,但希望折友把盆栽玫瑰衍生的"創作"
,至少能把修改於哪位原創的名字清楚的寫出來

純粹是個人意見,因為我曾因此得罪一位折友,行事圓滿一點比較好

jiaozaibaby 发表于 2012-11-16 17:54:02

恩。。我同意james的说法·~~请麻烦添加上原创启发者的姓名哦~哈哈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呢

wzhc8 发表于 2012-11-16 18:50:31

同意…毕竟这里是学院,还是要较真点的。推广是好事,但是如果用了别人的结构…基本型简单改一改整形就说是原创…我实在不敢苟同…至少尊重下原作者的心血…当然我相信当事人不是有意为之的^^

夜蓝烁 发表于 2012-11-16 19:03:10

同意,不是原创的东西一定要标明是仿折,而且要标明作者

折纸艺术 发表于 2012-11-16 22:15:23

绝对支持!!!改编的一定要把原作者放上。

文成纸艺 发表于 2012-11-17 00:38:13

一个创作思路的问题,像是排列组合,统归变体吧~~~~~~~~~~~

origamiZL 发表于 2012-11-17 08:41:20

支持。。。毕竟最初的灵感来源于别的作品。站在别人的肩上也要提一下对方的名字吧!

pooh 发表于 2012-11-17 09:07:54

自由心證吧....
有些改了一點點就當是自己的,更甚者,整形整的不一樣就當是原創了....=.=a

貌似適用於各行各業,做人處事,balabala...扯遠了~XD

james137137 发表于 2013-4-26 16:07:38

支持观点
我跟楼主同名啊 哈啊哈

chrisberry 发表于 2013-4-27 00:47:37

支持楼主观点。真有那个原创水平的人,也不屑于做这种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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